【负责人解读】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7 字号:

市高新区出台了《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版)》(淮高管〔2024〕11号)(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政策》),为使园区企业进一步了解该文件精神,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现将该政策解读如下:

问:请问《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淮北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问:请问《科技创新政策》的起草过程是怎么样的?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上级各项政策的不断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对《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淮高管〔2022〕10号)进行修订完善。科技创新局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收集意见建议,多次开会研究并修改完善。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

问:请问《科技创新政策》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政策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更好地推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帮助和支持区内工业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问:请问《科技创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第一部分支持内容。明确支持企业的具体标准、方向和要求,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团队、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孵化载体、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发投入以及科技服务业等8个方面支持企业。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外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扶持资金。

2、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设立天使基金,每年优选一批携带科技成果在淮北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采取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扶持资金。

3、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对新增(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给予奖励。

4、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资助。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孵化器,运营满一年后,经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的,给予运营机构相应的装修补贴。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

5、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对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按立项扶持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

6、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企业认定登记的吸纳技术合同按年度累计交易总额给予相应的扶持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各级各类科技奖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7、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经费支出总量、研发投入强度达到相应标准的规上企业给予扶持资金。对参加投保研发类、产品类、设备类等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

8、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当年辅导企业成功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第二部分其他事项。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收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申报单位和人员责任,且3年内取消申报任何项目资金和奖励的资格。

问:请问《科技创新政策》的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按照《科技创新政策》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兑现。

问:政策的有效期和咨询渠道。

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锋:本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施行,以前出台政策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由淮北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渠道:淮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咨询电话:0561-3197615    0561-319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