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淮北高新区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5-18 10:49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文明创建工作,依据《2023年淮北市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淮北高新区实际,制定《2023年淮北高新区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目标,推进实施5项整治行动和 1项提升行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5项专项整治行动。

1.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照物业招标文件和合同,严格物业管理绩效考核;促进标准化厂房、龙湖新村、管委会办公区和园区等物业管理优化再提升,达到创建考核标准。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党政办公室、高新投公司)

2.空中管线专项整治行动。对园区管线坚持“应入尽入”原则,优先采取入地入管入槽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杂乱无章、破旧残损、存在安全隐患但确需继续使用的空中管线,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做到架空管线安全、美观。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

3.户外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设计、建设标准和审批程序,规范户外构筑物设置。8月底前完成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构筑物、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及各类施工围挡的排查和整改。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

4.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设置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加大违停车辆管理力度。

(牵头领导:马万山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国土规划建设局)

5.“门责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深化提升,细化“门责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做到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涂乱画、不乱吊挂晒、不乱损公物等,做到对沿街单位常态化管理。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

(二)园区环境整体提升行动

开展乱搭乱建拆除、乱涂乱挂清理、乱停乱放整治、乱挖乱扒监管、基础设施管养、厂房立面维护、宣传氛围营造等专项工作,达到园区“园容园貌”“厂容厂貌”干净、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园、交通场站、商业街、管委会办公楼等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行动,园区道路采用“冲、洗、扫、吸”的机械化作业模式,达到道路积尘控制目标,全面提升园区深度清洁力度。对现有绿化设施加强管养和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打造园区微景观。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目标任务:

1.创建1条文明示范路。对龙旺路进行严格管控,按照文明街区标准着力打造,创建高新区文明示范路。

(牵头领导:李文才      责任单位: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2.创建2个文明示范厂区和2个文明示范车间。对旺能电厂和龙波电气两个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引导,按照文明厂区和车间标准,着力打造,创建高新区文明示范厂区和车间。   

(牵头领导:赵明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发展局、安监分局)

3.创建1个僵尸企业维护管理示范厂区。对安徽宝光钢结构公司厂区进行维护管理,着力创建僵尸企业维护管理示范样板。

(牵头领导:朱静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3月中旬至3月下旬)。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抓好落实。

(二)集中推进(4月上旬至8月下旬)。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排查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边查边改、举一反三。

(三)巩固提升(9月上旬至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推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进。建立管委会领导牵头推进工作机制,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治提升行动要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细化保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细化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要加强问题排查,建账销号。

(三)拉高工作标杆。各单位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淮北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标文明创建先进城市,合理施策,促进高新区文明创建水平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