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19:05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3199500,地址: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邮编:23504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淮北高新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力度,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95。加大对财政资金标采购、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应急预警、领导活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100招标采购类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和相关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做到有理有据、规范办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4件,已全部办结2022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管理,切实做到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定期排查信息发布情况,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内容检测报告能及时落实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与淮北日报等媒体合作、到企业走访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同时依托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积极构建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好政务公开栏目更新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网站及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了解掌握业务工作知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与社会评议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3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3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保障方面,但仍存在一些弱项,一是政策解读的力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好,二是主动回应还不够及时,在时效性的把握上还有欠缺。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上下功夫,在抓好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强化政策解读,提升互动回应质量上下功夫,切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打造向企业群众宣传展示高新区的窗口、架起为企业群众服务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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