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1-29 10:18 字号: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由淮北高新区管委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3199500,地址: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邮编:23504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淮北高新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淮北高新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公开,结合高新区实际,加大对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216加大对惠企政策、高质量发展、财务信息、招标采购、应急预警(疫情防控、气象预警)、脱贫攻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主动公开招标采购类信息招标采购60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问题,依法依规回复群众来件询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管理强化信息稿件把关和动态更新调整,建立淮北高新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依托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对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招标采购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之外,通过加强与淮北日报、淮北电视台等媒体合作、与园区企业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进政策法规、重点工作落实等信息公开发布。此外,及时发布工作咨询电话,畅通电话查询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为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正在谋划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晰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积极落实日常检测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信息质量还不够高。如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栏目仍然是弱项,信息发布数量不多,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样,没有运用图文、表格等形式多方式展现内容,导致解读质量还不够优;二是主动回应做得还不够好,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还不够主动积极,缺乏针对性、有效性,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高新区将从以三项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一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理顺政策解读制度,明确政策解读规范,进一步压实政策解读责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确保政策解读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二是着力提升互动回应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高新区实际,切实做好涉企热点问题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途径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和职工诉求,积极主动做好回应投诉、解答问题、发布群众关切等信息。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通过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与兄弟单位交流互动、深入学习理解上级文件、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年度工作重点。同时通过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提高各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理解和工作支持,形成做好做优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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