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广瑞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瑞达年热处理4.5万吨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广瑞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瑞达年热处理4.5万吨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 话:0561-3197812
地 址: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
邮 编:235000
项目名称:广瑞达年热处理4.5万吨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广瑞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语路8号
一、建设内容:
淮北广瑞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安徽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淮北元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广瑞达年热处理4.5万吨金属材料加工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利用淮北元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三条淬火线,一条水淬线,购置淬火炉、修边机、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年产6000吨碳素钢及不锈钢带(熟料)。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尾水排入龙河。接管废水排放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和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②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钢卷防锈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措施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
③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用相应的隔声、减振和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耐高温布、铋渣、抛光废物、废边角料、废吸附剂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由物资公司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吸油纸、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