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指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力。部分整治方案不科学、落实不到位。”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力。部分整治方案不科学、落实不到位。《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精准溯源、科学管控,推进“一企一案”“一园一案”精细化治理。督察发现,濉溪经济开发区、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园一案”综合整治方案未对园区企业生产工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产生环节及治理设施进行梳理分析。科雷伯格胶辊、科汇金属网架等企业未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改造。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措施
对园区内涉VOCs排放企业的全面、精准摸底调查;修订和完善“一园一案”方案,确保其针对园区主要环境问题和企业关键排放环节,措施具体可行。
四、目标任务
对园区内涉VOCs排放企业的全面、精准摸底调查;修订和完善“一园一案”方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照整改要求,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技术咨询机构,梳理园区企业生产工艺、产生环节及现有治理设施,补充“一园一案”中缺失的分析内容,明确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并于2025年11月20日通过专家论证,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 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 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881852
电子邮箱:hbsdqb2014@163.com
2026年8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