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公示条件
2026年度“守重”企业公示,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前两个会计年度内的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的活动(具体条件请查阅附件)。
三、申请时间及途径
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登陆淮北市市场局官网“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栏进行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
四、申报等级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申报A、AA、AAA级(县级、市级、省级)“守重”企业,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守重”企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被退回申请的企业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其他等级的“守重”企业。
咨询联系电话:0561-3051690;3199672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淮北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须知
申报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4号)。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
申报资质
淮北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限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公示期两年。
申报条件
一、申报安徽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
件:
(一) 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
(二)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
用管理规范;
(三)订立合同符合诚信原则,没有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约行为;
(五)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企业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
(六)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经营效益好,社会信誉高;
(七)同意将本企业申报期内合同信用相关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八)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或合同范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
二、申报安徽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为安徽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满一个会计年度;
(二)在全市同行业中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
(三)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
三、申报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为安徽省AA级“守合同重
信用”企业并满一个会计年度;
(二)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
(三)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
四、企业申报的两个会计年度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一)企业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违反市场监管、税务、安全、环保、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的,情节严重,社会舆论影响恶劣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支持性政策的;
(四)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利用格式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六)函询或公示后,相关部门明确告知不符合公示条件的;
(七)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可以依照规定进行申报,需在系统中提
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五、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一)申报安徽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收入性和
支出性合同数量原则上每年不低于30份,小微企业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0份;
(二)申报安徽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收入性
和支出性合同数量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0份,小微企业原则上每年不低于30份;
(三)申报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收入性
和支出性合同数量原则上每年不低于70份,小微企业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0份。
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通过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徽省守合同重
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填报和上传以下资料:
(一)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书》和《公示承
诺书》;
(二)《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
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或续报安徽省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提供省级以
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说明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省政府重点扶持新兴产业的企业”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申报或续报安徽省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提供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企业”相关材料或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申报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直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