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第22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3号)等要求,现将高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反映,联系电话:0561-3190185。
附件:高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及信用评价结果.xlsx
高新区社会工作局
2026年4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