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福岩陶瓷催化滤管一体成型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福岩陶瓷催化滤管一体成型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话:0561-3197812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20号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福岩陶瓷催化滤管一体成型生产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龙言路26号
一、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龙言路26号,依托1#厂房空置部分面积约1700平方米,扩建福岩陶瓷催化滤管一体成型生产技改项目。拟购置成型机、自动化配料系统、磨切机、搅拌罐、燃气烘箱、电烘箱。配套消防、环保、水电气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万支陶瓷滤管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施工材料密封运输,对厂区车辆进行限速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车辆噪声。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许在夜间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声源迭加影响,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排放限值要求;投料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放,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纳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成型机、配料系统、磨切机、搅拌罐、烘箱等设备,生产设备在运行时噪声源强为80-90dB(A),设备采用吸声材料、减振、隔振装置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噪声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经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工;废润滑油及油桶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产生固废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项目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