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金宸家具贸易有限公司金宸户外休闲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金宸家具贸易有限公司金宸户外休闲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 话:0561-3197812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20号
邮 编:235000
项目名称:金宸户外休闲家居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金宸家具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
一、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约40亩,新建4个标准化厂房,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1条户外休闲家居生产线,拟购置切割机、抛丸机、全自动静电喷涂烘干设备流水线等设备,主要原料为钢管、仿藤条、塑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冲孔、焊接、抛丸、喷塑、固化等,项目建设可达到年产20万套户外家居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网进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龙河。
接管废水排放从严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和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②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分别采取“集气设施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设备密闭,采取设备自带集气设施收集,抛丸粉尘采取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喷采取“配套收集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相关标准;固化烘干废气设备密闭、采取“集气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从严值;燃烧器燃烧废气采取“集气设施,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用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边角料、滤筒收集的粉尘、焊渣、废钢丸、废塑粉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布袋、旋风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回用于生产线。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