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环高行 [2024]11号)关于《安徽龙波电气有限公司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龙波电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安徽龙波电气有限公司拟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淮北市龙波(艺术)高级中学项目。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0.55%。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改造现有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二期新建设教学及配套楼一栋,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配套教学设备及智能化校园系统,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运动场等设施,项目共设24个班约容纳1200学生及教职工75个。项目建设内容与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对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661-04-01-214261)内容一致。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安徽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赵海佟,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10503521000000005,信用编号:BH048258)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淮北高新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建设。
三、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及本次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环保设施投资概算,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施工场地内须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集中收集+排气装置”引至楼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单位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3、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至雨水管网。项目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水经污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2m3/d ,处理工艺“中和沉淀”)处理。项目污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龙河。
4、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师生活动噪声,采取优化校园平面布置,建立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确保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和4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实验器具等)在校内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实验室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纸、废器材、废材料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或由物资公司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提出的建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工程建设中应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公示;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项目在正式投入运营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持证排污。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实验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3197807(淮北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通讯地址: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
邮 编:235000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