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旗氨基酸有限公司生物酶法年产2800吨丙氨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新旗氨基酸有限公司生物酶法年产2800吨丙氨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联系地址:淮北市杜集区人民路与梧桐中路交叉口以北500米
联系电话:0561-3197807
邮 编:235000
项目名称:生物酶法年产2800吨丙氨酸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单位:淮北新旗氨基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高新区龙湖园区龙翔路10号淮北新旗氨基酸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一、建设项目概况
淮北新旗氨基酸有限公司依托已建的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以L-天门冬氨酸为原料利用生物酶法生产L-丙氨酸及其异构体和DL-天门冬氨酸、D-天门冬氨酸及β-丙氨酸系列产品。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L-丙氨酸600吨、β-丙氨酸600吨、DL-丙氨酸1000吨、DL-天门冬氨酸400吨、D-天门冬氨酸2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103-340661-04-02-238932)。
二、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102车间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②103车间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床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固废仓库产生恶臭气体经“二级碱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外排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厂区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三效蒸发冷凝水、反渗透浓水等,反渗透浓水满足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反渗透浓水除外)经“格栅+调节池+芬顿系统+初沉池+厌氧塔+A/O氧化+二沉池”(处理能力100t/d)处理达到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陶瓷膜过滤机系统、浓缩装置和色谱分离系统,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弃的LB培养基、废盐等,废活性炭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弃的LB培养基经灭活后与污泥、废盐委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固废主要为超滤废膜、废机油和试剂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