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美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美新能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市高新区管委会(龙湖高新区)内)
电 话:0561-4336157
邮 编:235000
项目名称:明美新能源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89号长治智慧制造加工中心2#厂房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81.61m2,设置软包电芯锂电池模组自动化生产线、铝壳模组自动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电池5.9GWh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治理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依托淮北荣盛碳谷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治智慧制造加工中心化粪池预处理达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限值后排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濉河。
②废气治理
项目生产性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和表6中相关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特别排放限值。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治理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包括:电芯上料系统、电芯堆叠系统、激光清洗系统、检测切极耳系统、连接片焊接系统、制氮系统、环保系统等生产系统,噪声排放源强介于60~95dB(A)。经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治理
废胶瓶、废活性炭及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供应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