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修订版)
关于印发《淮北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
(修订版)》的通知
委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直属企业:
《淮北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修订版)》已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本政策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高新区原产业政策同时废止。政策清单中所涉政策由各政策主管部门进行实施兑现,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各政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淮北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修订版)
政策类别 |
政策明细条款 |
政策主管部门 |
支持提质扩量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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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业入规纳统 |
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入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经济发展局 |
(二)支持企业扩规模上台阶 |
对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实缴税收1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度增速高于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度增速的,营业收入比上年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资金0.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高端铝基金属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现代纺织服装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资金0.7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当年开工投产且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营业收入4%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营业收入每增加5亿元给予企业营业收入3%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经济发展局 |
(三)支持专精特新 |
当年营收增幅高于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地方财政贡献同比正增长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贷款发放日1年期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为发放之日至还款之日且不超过1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3年内不重复享受。 |
经济发展局 |
(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
当年新开工且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新购设备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符合智能化改造条件的“零增地”技改,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符合高端铝基金属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现代纺织服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经济发展局 |
支持科技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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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经济发展局 |
(六)支持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四上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科技创新局 |
(七)支持创新创业 |
对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围绕主导产品性能提升或新产品研发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检测检验项目除外)且单个项目实际支付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 |
科技创新局 |
(八)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对企业利用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每笔融资额在500万元(含)及以下的给予评估费、利息支出1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笔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评估费、利息支出2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
科技创新局 |
(九)研发补贴 |
对新招引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项目,给予研发投入20%的补贴、期限3年(36个月),单个项目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项目的研发投入补贴方式可另行约定。 |
科技创新局 |